1月14日上午,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民政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潘立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十四五”以来,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扎实进展,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办、服务类社会救助、“党建+社会救助”等改革创新试点,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基本形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达月人均739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年人均5808元,分别较“十三五”末提高15.5%和2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每人每月1108元,增幅15.4%。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约159亿元,保障困难群众近300万人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5年12月底,将12.29万名已脱贫对象、4.7万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修订颁布《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超12.7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机构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0%,较“十三五”末提升40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累计投入5.66亿元,每年为10万名经济困难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助餐、照料、康复等服务。培育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每年为12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万余户。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5亿元,惠及全省97.6%的高龄老年人。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参保率近60%,惠及50多万名老年人。
社会事务管理持续优化。不断健全社会事务领域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十四五”以来累计为12.9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8.34亿元。持续开展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治疗行动,惠及3000余人次。新建3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积极探索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服务试点,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婚丧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6个示范性的户外颁证基地建成投入使用,累计集体颁证112场,增强了婚姻仪式感与幸福感。殡葬惠民政策有效落实,累计投入资金4800多万元,为1.7万名选择骨灰撒散、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的发放奖补资金,实现惠民殡葬覆盖全体居民。制定出台服务收费、机构管理、移风易俗等政策制度35项,推动经营性公墓降低售价,实现平均售价全国最低,助力全省殡葬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推动群众治丧天数普遍压减,随礼标准控制在200元左右,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对象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步扩展到生活就医就学困难的流动儿童、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群体。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6亿元。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多次提高保障标准。持续实施助医助学项目,全额资助医保参保。健全县、乡、村三级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络,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打造600多家示范性村(社区)“儿童之家”,努力打通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困境儿童“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民政基础事业创新发展。“十四五”以来,已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246.4亿元,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投资19亿元,完成全省民政各类设施建设项目964个。全省销售福利彩票59.97亿元,筹集公益金18.58亿元。高效实施“明眸工程”项目,累计5532人享受免费手术。打造“饮水思源 探秘三江源”、“圆梦行动”、“情暖万家”慈善品牌,扩大了慈善事业影响力。5年来,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数量已达到5500余家,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各类社会组织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动绿电与算力协同发展、服务“一老一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治理等方面担当作为,作用越来越突出。
会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负责同志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残疾人福利等热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