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体系建设,北京市民政局组织编制《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
《规范》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等六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要将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写入章程,建立健全并实施诚信建设基本制度,签署诚信承诺书。在人员管理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诚信建设工作职责、目标和要求,建立负责人和负责人候选人信用审核机制,组织员工学习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业务管理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应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向会员公开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并按清单向会员提供服务,了解合作方的信用状况,使用来源合法、真实有效的数据和信息。在会员管理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无失信记录作为会员入会的必要条件之一,将诚信状况审核、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会员入会审核流程,记录会员的信用信息,开展会员诚信评价。在行业自律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应组织发布诚信承诺、制定自律公约和职业准则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在信息管理方面,针对信息公开、异议处理、信用修复、信息安全等内容提出相应要求。
《规范》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开展诚信建设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