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日前,江苏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于9月至10月,在全省社会组织领域部署开展“千社万岗”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引导动员千家以上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各展所长、各尽所能,集中开发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实施就业服务指导,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实现多层面、广渠道就业。
通知明确了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开发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门岗位。引导动员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整合资源,拓展空间,充分挖掘潜力,稳存量、扩增量,努力增加一批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支持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积极引入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相应岗位开发。推动专业性社会组织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空间。广泛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活动,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抓好“组织5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指导社会组织结合发展需求设置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二是搭建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对接平台。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发挥联系广泛的独特功能,聚焦专业、行业领域等岗位需求特点,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服务平台。重点引导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分布各行各业的优势,主动收集行业就业需求,依托公共求职招聘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大力推广“直播带岗”新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精准对接。加强与本地区高校沟通协作,推进“校社合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会员企业、基层社区深入了解职场环境,快速适应就业需求,顺利实现就业。推动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就近服务、建立人才供需链、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是实施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举措。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实习实践,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进一步转变择业观念、明晰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评价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适时设立技能评价专场,支持高校毕业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托江苏工匠课堂,加强在线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推出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在线课程资源,提升就业技能。引导重点面向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引导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是培树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品牌。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积极搭建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的联动平台,努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牌。创新开展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本地区就业服务品牌的知晓度、公信力,吸引更多社会组织、高校、求职者广泛参与品牌活动,提升促就业服务效能。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公益项目孵化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展“千社万岗”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引导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践行宗旨使命、担当社会责任,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为服务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贡献新的更大力量。要加强部门协同,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社会组织特点,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健全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高校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引导、支持、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功能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在持续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展现更大作为。